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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时间:2025/12/18 16:50:02作者:点击量: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年度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25年度我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组织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考核分配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组成,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由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材料收集、数据统计等。

二、考核对象

凡我院在编在职教职工均须参加考核(含双肩挑处级干部),其中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由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双肩挑干部实行“双岗位双考核”)。另,学院准聘人员、转关系博士后以及人事代理人员参照正式在编人员进行考核,计入学院考核人数;其他编外聘用人员由学院自行组织考核,不计入学院考核人数。

三、考核的标准及档次

教职工考核的依据是学校确定的基本岗位职责和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及年度考核分配实施办法。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绩、能、勤、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的工作实绩和育人实绩。

德: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政治素养、思想觉悟、个人品德及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情况。(20分,占20%)

能:主要考核教职工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是否满足岗位工作需要及自我教育、继续教育情况。(10分,占10%)

勤: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10分,占10%)

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的实际成绩和对学校事业改革发展作出的贡献等情况。(50分,占50%)

廉:主要考核教职工廉洁奉公、廉洁自律、廉洁从教等情况。(10分,占10%)

考核档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四、考核原则

(一)推荐优秀档次人员

1.优秀档次人员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20%以内。

2.优秀档次按照以下原则和要求确定:

①教学科研人员

能很好的完成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学院、学校公益事业,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良;在高水平刊物上发表论文,或申请到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校级及以上的奖励;

2)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基层党建等其他方面对学院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②行政坐班人员

考核重点为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劳动纪律、履行职责、创新管理等,能很好的完成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安排,工作量饱满,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谋求学院的发展并做出重要贡献;

2)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独立起草学院全局或某一方面工作的重要文件或管理办法;

3)工作中有创新突破;

4)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项目等;

5)在学院本年度重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二)年度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结果可优先考虑确定为优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

2)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

3)连续援疆、援藏、援青、承担乡村振兴工作满两年及以上,且工作业绩突出的。

4)其他情形经学校研究年度考核结果可优先考虑确定为优秀的。

(三)年度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

1)师德考核未确定为优秀或者合格档次的。

2)全年事假累计达到16个工作日及以上的或病假累计60天及以上的。

3)受到学校或二级单位通报批评的。

4)全年旷工1至2个工作日的。

5)发生一般教学、安全或其他责任事故的。

6)其他情形经学校研究年度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的。

(四)年度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结果应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

1)全年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累计3次及以上的。

2)全年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及以上或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及以上的。

3)全年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脱岗次数较多,对单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发生严重教学、安全或其他责任事故的。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等,对学校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的。

6)其他情形经学校研究年度考核结果应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的。

(五)年度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结果应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2)全年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累计5次及以上的。

3)全年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及以上或累计旷工10个工作日及以上的。

4)全年经常性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脱岗,对单位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5)发生重大教学、安全或其他责任事故的。

6)教学工作量未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或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不合格的。

7)个人言行失当,对学校工作秩序或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8)不服从组织调配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务的。

9)拒不履行岗位职责或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

10)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等,对学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

12)其他情形经学校研究年度考核结果应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1)当年7月1日及之后新参加工作的。

2)进校前有工作经历但当年工作时间累计不足6个月的新进校人员。

3)当年病假、事假或待聘(岗)累计6个月以上的。

4)其他情形经学校研究认定为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档次的。

五、考核程序

(一)动员部署。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年度考核通知文件。

(二)个人总结。教职工按照本人岗位职责及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

(三)考核测评。各教研室及相关部门召开本教研室或部门推荐会议,参会人数不少于教研室或部门人数1/2。各教研室在本教研室范围内推荐优秀档次人员,并认真填写《物理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推荐表》和“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人员名单(如有,须提供事实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学院行政副院长。

学院将结合各教研室自评情况对教职工进行测评,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赋分,并根据赋分情况拟定考核意见。年度考核总分90-100分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确定考核档次人员不赋分。

(四)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本年度教学、科研、公众服务及各教研室推荐名单等情况综合考虑,研究确定本年度教职工考核档次。

(五)学院公示。学院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审定备案。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上报学校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时间安排

(一)学院即日发布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二)教职工按照本人岗位职责及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电子版交所属教研室主任审核,各教研室主任收齐后于2025年12月25日之前发送至学院行政秘书醋燕妮处存档(电子版)。

(三)2025年12月29日之前召开各教研室及相关部门推荐会议,并将《物理学院教职工年终考核优秀人员推荐表》和“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人员名单(如有,须提供事实材料)报送给学院行政副院长;

(四)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召开学院考核领导小组会议。

(五)2025年1月6日之前完成考核结果公示并报送学校人力资源部。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是学校常规管理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个人职务晋升、待遇调整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二)考核中要严格考核纪律和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不打人情分,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对拟确定为“优秀”档次的,要严格掌握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考核中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平、公正。

(三)加强沟通,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对于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向其反馈考核意见,与其进行谈话,督促其切实整改。考核期间正值年末,各项工作事务较多,请学院教师要处理好考核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提高效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doc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5年1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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