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我校对外进行的科技活动中,开展合作洽谈、报价、投标等活动,需要出具以校长(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署的各种文件材料,包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授权书、合作协议、招投标响应文件、承诺书、责任书、申报书及其他法律文件等。现对校长(法定代表人)审签事项办理流程说明如下: 
	1.科技处“下载中心”下载《科技活动中校长(法定代表人)审签单》并填写相关内容。 
	2.来件单位负责人审核,送科技处审核。 
	3.主管校领导审核。 
	4.校长批示 
	5.审签单交科技处留存。 
	因审签单处理有一定周期,请各位需要办理此事宜的老师提前一周办理手续,确保对外开展科研项目合作顺利开展。 
	   附件:科技活动中校长(法定代表人)审签单
	科学技术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