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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6/10 09:35:02作者:点击量:


学院各大型仪器负责人: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于2026年6月9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型科研仪器效益考核工作的通知(http://dlca.snnu.edu.cn/info/1020/4292.htm)。现将学院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 单价40万元及以上,且建账日期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的大型科研仪器。

2. 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老旧仪器、配件类仪器、涉密仪器及在线监测设备,经申请审批备案后可不参加考核。注:请于2026年6月11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附件7)发送至jhmei.dengdai@snnu.edu.cn

二、考核内容

本年度考核分为仪器使用成效考核和学院管理成效考核两大板块,对具体考核指标体系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仪器使用成效考核

1. 指标体系:本次考核按仪器管理主体实行分类评价:共享实体平台仪器保留总体使用情况、校外共享情况、日常管理情况、仪器服务成效、附加分5项一级指标框架不变,二级考核指标由原16项精简至11项(详见附件1《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评价表(2026)》);课题组管理仪器考核指标精简至6项,重点考核运行状态与服务支撑成效(详见附件2《大型科研仪器(课题组)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评价表(2026)》)。

2. 优秀机组评选:设立高效共享、服务成效、自主运维、进步显著四个专项评选赛道,实行“学院择优推荐、分赛道专项评审、校级集中审定”的评选机制,各学院可择优推荐仪器参与优秀机组遴选,各学院推荐指标详见附件3,优秀机组推荐表详见附件4。

3. 评价等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二)学院整体管理成效考核

1. 考核内容:考核分为运行使用情况、共享情况、组织管理成效以及服务成效4项一级指标,二级指标重点考核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设备自主维修与维护、服务科技基础条件自主保障、平台服务成效等。考核详细指标详见附件5《仪器共享平台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2. 评价等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三、考核安排

本次绩效考核工作分为学院自查考核和学校集中复核两个阶段,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17:00。

(一)学院考核阶段

学院将成立院级考核小组,组长由主管实验室工作副院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本单位实体平台负责人、教师代表、实验技术人员组成,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对本单位的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效益进行考核。具体流程如下:

1. 自查自评:各仪器负责人于2026年6月17日前对照新版考核评价表开展自查自评,如实填写对应考核评价表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本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工作将通过仪器共享系统线上填报注意:仪器审核和评分必须在填报时间段内完成,超过有效填报时间,系统自动提交考核,未填报数据项均按0分计算。

2. 单位核查:2026年6月18日组织学院考核,院级考核小组将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审核打分;结合四个专项评选赛道要求,择优遴选推荐参评优秀机组;梳理完善学院自评材料及成果案例资料。

3. 材料报送:学院将于2026年6月22日前将纸质版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附件6及支撑材料提交至仪器平台管理科(校务楼101室)(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dlca@snnu.edu.cn。

(二)学校考核阶段

1. 随机抽查:学校成立校级考核工作小组,通过现场检查、系统核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支撑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抽查。

2. 集中评审:各单位围绕考核指标进行现场汇报,专家组结合汇报情况、自评材料及成果案例质量进行综合评审,形成初步考核结果。

3. 结果公示: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院及机组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或存在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及机组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四、其他事项

1. 请各仪器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后续仪器设备购置审批、维修维护经费拨付、校外共享奖励资金分配的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 请各单位以本次考核为契机,聚焦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对外共享服务提质、国产仪器推广等重点工作,持续提升我校大型科研仪器管理水平。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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