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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1/14 09:50:34作者:点击量:

假期在即,为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各实验室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确保学院实验室安全和稳定。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和防疫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请各实验室做好以下有关事项:

一、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实验室负责人须充分认识现阶段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与疫情防控措施,夯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

各实验室应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实验用易制毒、易燃、易爆及其他管控类危化品安全监管;保证实验废弃物分类暂存,及时处置;加强特种设备等危险源安全管理;严格做好假期实验室人员准入管理,严禁校外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二、学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学院安全领导小组、全体实验技术人员。

检查时间:116日 9:00 -1200

请所有实验室留人,方便及时沟通检查问题。

三、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

1. 不开放实验室。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实验室关闭前,须对本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校园网下,扫描实验室门口信息牌右上角二维码检查备案,无风险选择无隐患)

2. 开放实验室。确因教学、科研或仪器运维需要继续开放的实验室应做好备案工作。教学实验室应在实验办和对应教研室负责人处同时备案;学科实验室应在实验办和对应学科负责人处同时备案;测试实验室应在实验办处备案。下载《物理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表》和《假期开放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备案表和安全协议纸质签字版(实验室负责人签字)于120日提交至实验办3502李凡老师备案,电子版发送至lifan_snnu@snnu.edu.cn

3. 实验室负责人应对留校师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培训;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实验过程严禁无人值守;实验结束后,关好门窗、水、电、气。

4. 对假期开放实验室,要求:

1)实验室负责人应全面掌握本实验场所人员及实验情况,务必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违规操作,严禁无人值守,严禁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进行饮食、娱乐等其他与实验无关活动。

2)实验人员在实验期间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时至少2人在场。

3)如遇低温雨雪天气,应加强室外储存气瓶、实验废弃物或化学品的实验场所防冻、防冰等保护措施。

4)假期尽量不要安排高危实验或过夜实验。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安排,高危实验过程须有教师现场指导,并预先做好安全风险研判与防范准备;开展过夜实验应遵守学校《陕西师范大学过夜实验管理规定(试行)》(师实验〔20222号)等管理要求,并报实验办审批备案。

5. 实验技术员假期前各自检查自己负责区域。

四、落实实验室安全巡查

各开放实验室负责人应承担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每日开展实验场所安全巡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校园网下,扫描实验室门口信息牌右上角二维码检查备案,无风险选择无隐患);巡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可立整立改的隐患应及时联系学院值班人员、实验办或分管院领导。

五、假期如有维修等,学校相关部门电话如下。


物信学院实验办:029-81530773

后勤服务一网通办报修:https://ywtb.snnu.edu.cn/

动力中心(水):029-85310040

动力中心(电):029-85310042

维修中心:029-85310031

动力中心值班电话:029-85310577

后勤管理与保障处(管理科):029-85310380

后勤管理与保障处(服务科):029-85318857

后勤管理与保障处(工程科):029-85310396

后勤管理与保障处(能源科):029-85310384

保卫处报警电话:85310110

校医院长安电话:85310120

校医院物信学院专职联络人高娜 (电话见应急药箱)

学校总值班(校务楼110室)电话:85310005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6114


      附件1:假期开放实验室安全责任协议书.doc 

      附件2:物理学院假期间实验室使用备案表.doc 

      附件3: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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