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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的通知


时间:2025/08/25 08:32:41作者:点击量: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陕西师范大学班主任聘任和管理实施办法》和学院《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班主任聘任和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三全育人”格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现面向全院教师选聘本科生班主任。

一、选聘条件

(一)有理想信念,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

(二)有道德情操,坚持以德立身、以德施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有扎实学识,坚持刻苦钻研、严谨笃学,积极探索学生成长发展规律,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知识和方法。

(四)有仁爱之心,坚持潜心育人、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五)具备履行班主任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六)廉洁自律,无师德师风或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二、报名时间

1.8月25日-27日,符合选聘要求的教师,填写附件1《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班主任报名表》进行报名,27日下午5点之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到846804611@qq.com。

2.8月28日-29日,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教师进行审核,确定拟聘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学校所有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干部均有担任本科生班主任的责任。具有 1 年(含)以上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的教师可申请担任班主任。学校鼓励高层次人才,知名学者、教授和领导干部担任班主任。

2.班主任每学年集中选聘 1 次,聘期为 2-4年,原则上须带满 1 届,聘期根据所带学生年级确定,支持教师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

3.班主任工作每年考核1次,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班主任考核采取自我评价、学生测评、单位考核、学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4.班主任岗位绩效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纳入综合管理与发展津贴范畴,与综合管理与发展津贴一并发放;发放标准为每生每月15元,所带学生不超过60人的,按照实际人数发放;所带学生多于60人的,按照60人标准发放。

5.班主任经历和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聘期考核、评奖评优、干部选拔、职称评审、教师岗位聘用和师德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1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教师在参与岗位聘用时,有班主任工作经历的予以优先考虑。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5年8月25日

 附件1: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班主任报名表.doc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班主任聘任和管理实施办法》.pdf

 附件3: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班主任聘任和管理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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