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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资助工作中进一步引导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3/02/25 16:42:38作者:xgz点击量:
 

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学校工作要点中“增强资助育人的实际效果,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的要求,有效落实“各类获奖受助学生在获奖受助学年度内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时数累计不少于30小时,每学期不少于15小时”的规定,切实引导学生践行“受助思源、获奖思进、传递爱心、回报社会”的资助育人理念,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在资助工作中进一步引导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及目标

1.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校建设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和“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目标,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资助中坚持育人,育人中创新资助”的资助工作理念,通过激发引导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教育大学生树立感恩回报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进一步完善资助育人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2.工作任务及目标

将志愿服务与资助育人工作相结合,建设以科研型、管理型志愿者为核心,服务型志愿者为主体的专业化、高素质、多层次、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志愿者队伍,使志愿服务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资助育人的创新平台,成为获奖受助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拓展空间,巩固平台,丰富在资助工作中开展志愿服务的形式和内涵

1.积极倡导参与校内单位志愿服务

结合校内机关单位、教学单位和附属单位工作实际,积极为大学生志愿者提供科研、管理、服务型的志愿服务岗位,真正让大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和科研,帮助大学生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增长知识、提升能力、锻炼素质。

2.为校内外困难群体提供服务

要进一步深化“知识援助行动”、“爱心家教”等原有志愿工作项目,坚持“传递爱心,回报社会”,利用大学生的专业特色,积极面向校内外孤老病残、下岗失业等生活困难群体提供必要的物质、精神帮助,通过“一助一”、“多助一”等长期结对服务方式,在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

3.组织开展公共事务服务

依托世园会等城市大型活动平台,组织志愿者参与会务服务、礼仪接待、资料查询、导游导购、场馆服务等多方面的工作。要充分发挥具有专业知识或技能的志愿服务团队和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志愿者在社区、工厂、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普教育、绿色环保、社区文化体育、道德实践和文明礼仪教育、文化艺术教育等工作,提高志愿服务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和实际效果,不断提升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和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三、围绕重点,强化措施,建立健全资助工作中强化志愿服务的工作机制

1.建立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培训机制。要以自愿报名、项目招募、活动招募等形式相结合的方式招募志愿者,建立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要做好志愿服务的专业性、系统性培训,帮助志愿者明确权利义务,将资助育人工作实际与志愿者自身愿望相结合,提高志愿者的素养和能力。

2.建立志愿者的管理和认定考核机制。校团委负责统筹做好志愿者的管理与认定,逐步建立学校志愿者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3.建立志愿服务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学校每学期将对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对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予以表彰奖励;各类评优评奖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对参与志愿服务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或集体予以重点优先考虑;从20119月起,在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过程中,要求拟获奖或受助学生每学年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时数累计不少于30小时,每学期不少于15小时,将此作为获奖受助的重要考察指标之一。

志愿服务工作是新时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方式,各学院、教学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做好动员,充分认识到开展志愿服务在引导学生感恩学校、回报社会方面的重要意义。希望机关各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提供志愿服务岗位和锻炼平台,共同促进学校志愿服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升资助育人工作的成效与水平。

学生处 校团委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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