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陕西师范大学牵头编制的中国电子学会团体标准《文物数据共享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和《馆藏文物数据交换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已形成。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完善标准内容,提高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文物数据共享管理规范》由中国电子学会提出并归口,陕西师范大学、中国国家博物馆、西北大学、湖南大学等单位共同起草。标准围绕可移动文物数据的共享管理,系统研究了博物馆对内对外开展可移动文物数据共享管理的基本要求、职责划分、数据资源目录、数据归集、共享交换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
《馆藏文物数据交换技术规范》由中国电子学会提出并归口,陕西师范大学、中国国家博物馆、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等单位共同起草。标准围绕馆藏文物数据交换,系统研究了馆藏文物数据对象封装、数据交换方式和交换接口、数据交换安全以及数据交换技术证实方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此两项标准编制工作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专项“文物数字资源管理与利用标准体系研究”(2023YFF0906500)相关课题展开。前期,项目组通过文献研究、视频调研、专家研讨和实践应用总结等方式,围绕博物馆、纪念馆、考古所等文物收藏单位在馆藏文物数据交换中的技术要求、接口要求和安全要求开展了系统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次《馆藏文物数据交换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围绕各类博物馆及具有可移动文物保管、研究、展示和教育职能的相关机构在文物数据共享方面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开展了系统研究,形成了《文物数据共享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目前,馆藏文物数据在不同系统、不同单位和不同应用场景之间的交换需求不断增加,但相关数据封装结构、交换接口和安全控制要求仍需进一步统一和规范。为促进馆藏文物数据合法、合规、安全、高效交换与利用,推动馆藏文物数字资源互联互通和智慧博物馆建设,特制定《馆藏文物数据交换技术规范》,旨在明确馆藏文物数据交换的技术要求和证实方法,为文物收藏单位及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开展馆藏文物数据交换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和实施指引。另一方面,为促进可移动文物数据的合法、合规、安全、高效共享与利用,推动文物数字化保护与传承,特制定《文物数据共享管理规范》,旨在平衡数据开放共享与安全保护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权责,为博物馆及相关机构开展文物数据共享活动提供管理依据和技术指引。现将此两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有关附件予以公布,诚邀相关单位和专家提出宝贵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对标准内容进行认真审阅,并填写《标准修订意见反馈表》。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6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chenshihao@snnu.edu.cn (请注明反馈单位和反馈人姓名)。
联系人:陈世豪
电子邮箱:chenshihao@s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