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教职工: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及学校《陕西师范大学实验用药品试剂、低值耗材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相关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用试剂、耗材管理,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现开展2025年年终实验用试剂、耗材盘点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试剂耗材管理平台(http://chemyqgx.snnu.edu.cn/account/home)内所有化学试剂、低值耗材、高值耗材。
二、核查内容
教职工在平台对应的实验室、办公室存放的各类实验用试剂、耗材的名称、数量、有效期进行核查,重点排查过期、变质物品,及时清理老旧报废试剂、耗材。盘点出的性质、成品不明的试剂、样品等应报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联系第三方公司规范处置。
三、核查流程
1.学院所有教职工进入“试剂耗材管理平台”à“实验室库存”à“试剂柜/耗材柜”中查看个人名下试剂/耗材,并进行自查核实。
2.对试剂/耗材的存放柜地址需变更的,通过“转移”à“药品柜变动”进行修改。
3.对试剂/耗材实物已使用、已不在试剂柜/耗材柜中的,及时对其数量进行核查,通过“使用”进行修改,确保账实相符。
4.对过期、变质的耗材及时清理,通过“使用”进行修改,确保账实相符。
5.对过期、变质的化学试剂及时盘库,盘点出品名、性质、购买年份,填写“实验室废旧试剂报废申请表”,报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联系第三方公司规范处置。报废转移流程见https://dlca.snnu.edu.cn/bslc/fjsjbfsq.htm。
6.学院教职工请于2026年3月1日之前完成实验室/办公室场所的试剂、耗材盘点工作。
四、核查要求
学院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以此次盘点工作为契机,对本人采购的试剂、耗材进行全面梳理,务必做到“账实相符”,对过期、变质的化学试剂及时盘点处置。请全体教职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确保核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