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编制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各院(所、中心):
 
   为了编制好我校200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的精神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科目
 
   1.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按二级学科、专业口径招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列出招生专业、方向及指导教师。
 
   2.200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方式与2008年相同。
 
   3.各单位在确定专业课考试科目时,要求一律按照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的口径确定专业课考试科目。
 
   二、关于导师上岗条件
 
   1.凡今年底年满62岁(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列入上岗导师范围。
 
   2.各单位在上报2009年各专业博士研究生上岗导师时,原则上一位导师只能申请在一个专业的一个研究方向招生,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确定上岗导师。
 
   3.凡正在攻读博士学位(2009年7月前不能毕业)的教师及在国外学习、工作(2009-2012年期间不能在校工作一半时间)的教师一般不列入上岗导师范围。
 
   4.上岗导师原则上应符合《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上岗聘任制度(2006年修订)》规定的条件,即近三年来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三项成果(其中文科第1项、理工科第4项为必备条件):
   (1)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第一作者);
   (3)出版专著1部(独著或第一作者);
   (4)主持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1项(第一主持人);
   (5)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第一完成人)。
   如果某一项成果中完成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规定数量的2倍,视为符合上岗条件。文理科有国家级在研课题者可优先上岗,并在条件许可情况下,招生指标给予适当倾斜。
 
   三、其他要求
 
   1.为了便于考生复习,各单位在确定专业课考试科目时,原则上要与2008年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考试科目相同,不得随意改变。
 
   2.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个别专业可根据其研究生培养的需要选择小语种(日语、俄语)。
 
   3.请申请上岗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在导师上岗登记表上详细填写本人近三年以来主持的科研项目和项目经费,并报院系主管领导审核,这将作为学校分配招生名额时的一项重要依据。各专业招生名额的分配,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后确定。
 
   4.申请跨学院招生的导师,须由本人所在单位和招生专业单位协商后,填写《跨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上岗申请表》,7月14日前报研究生部,此《申请表》将作为跨学院招生的导师上岗招生的重要依据。同时,需特殊处理的事宜由相关院(所、中心)提出书面意见,经研究生部初审,最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确定本单位各专业上岗导师并填写好《陕西师范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0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上岗导师登记表》,请于7月14日前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中《陕西师范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电子版请发送至研招办电子邮箱:yjsc3@snnu.edu.cn
   
 
                                研究生部
                             2008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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